PED指令风险等级划分
根据PED附录II的规定,承压设备可分为I、II、III、IV四个合格评估等级。对于危险性很低的承压设备可按照成熟的工程实践SEP(Sound Engineering Practice)进行操作。
为实现承压设备的分类,制造商需要了解以下知识。
1) 设备类型 : 压力容器、管道、压力附件、安全附件
2) 流体状态:气体或液体。在设备最高工作温度下,若流体的饱和蒸汽压(表压)不超过0.5bar,则视为液体,否则应视为气体。
3) 流体组别
1组——危险性流体:易爆炸的、极易燃的、高度易燃的、易燃的(最高许用温度超过闪点)、剧毒的、有毒的、和氧化的
2组——非危险性流体:1组以外的流体
4) 设备最高许用压力PS和体积V/公称尺寸DN
5) 设备最高工作温度TS
根据以上信息,参照《风险等级划分依据》制造商可以确定PED附录II中的相关分类图表,然后在选定分类图中,根据设备的最高许用压力PS和容积V/公称尺寸DN,标出坐标点,从而确定承压设备的类别。
承压附件既可按压力容器也可按压力管道分类,二者中取其相关的一种。当容积和公称尺寸都被认为相关时,承压附件的类别应取其中的最高类别。
安全附件一般被归为IV类,但是作为特列,一些特殊设备的安全附件可归属于与其所保护设备相同的类别。